為進一步加強我校輔導員隊伍建設,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第43號令)、《西安石油大學人事代理輔導員納入專項事業編制實施辦法(試行)》(西石大黨〔2021〕40號)、《西安石油大學教職工校內崗位變動管理暫行規定》(西石大人〔2014〕143號),學校現面向校內在崗教職工招聘輔導員20人,由學生工作部(處)統一負責招聘和二次分配。
其中,院系10人,學生工作部門輔導員10人(含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工作部、團委、就業指導中心、心理成長指導中心)。
一、招聘范圍
校內事業編制或人事代理在崗教職工
二、崗位名稱和類型
崗位名稱:輔導員
崗位類型:教師崗、管理崗
崗位職責:
1. 負責學生的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
2. 負責學生的黨團和班級建設;
3. 負責學生的學風建設;
4. 負責學生的日常事務管理;
5. 負責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工作;
6. 負責學生的網絡思想政治教育;
7. 負責校園危機事件應對;
8. 負責開展學生的職業規劃與就業創業指導;
9. 開展學生工作的理論和實踐研究;
10. 完成所在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學生工作部門輔導員,同時要完成所在部門的崗位工作。
三、崗位聘用條件:
按照校內崗位變動管理辦法,且符合下列崗位聘用條件:
1. 中共黨員;
2.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品行修養;
3.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團結協作精神和服務意識;
4. 具有教育學、管理學、組織行為學、心理學等相關專業的知識,能夠獨立開展學生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具備開展相關學生工作研究的能力;
5. 人事代理人員入職時應為學生工作系統崗位的管理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1. 報名與資格審查(6月22日---6月25日)
2. 組織選拔(6月26日---6月27日)
3. 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6月28日---6月30日)
五、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根據發布的崗位設置和聘用條件提交本人相關學歷、證書等證明材料,填寫《西安石油大學教職工崗位變動審批表》并簽署原單位意見后,于2021年6月25日12點前報送人事處人事科(辦公樓409)。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等情況,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聯系人:王軍策 聯系電話:029-88382283
聯系人:喬 曉 聯系電話:029-8146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