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題工作已經開始,請相關結題項目負責人積極準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體要求
項目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根據項目的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并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同時注意知識產權保護,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于國家科學技術秘密范圍的內容;不得出現任何違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規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項目負責人使用原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系統,按要求撰寫結題報告并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后一并在線提交。項目負責人應嚴格按照提綱要求撰寫結題報告,并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線”收集本項目發表的論文。
2.項目負責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及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會同科研、財務等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表》,確保決算數據真實、準確,資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決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項目負責人匯總編制。
3.對于結題時資金結余50%以上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應做出情況說明,經學校審批同意后與項目決算表一并提交。對無充分理由導致結余資金過多的項目不予結題。
4.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請不要將待發表或未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要直接復制論文內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內容。
5.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準予項目結題之后,將在科學基金共享服務網(http://output.nsfc.gov.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結題/成果報告全文。請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報告時注意保密及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
6.未按時報送結題材料的應結題項目,按逾期未結題處理,計入相應的限項申請范圍,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項目負責人進行處理。
二、注意事項
1.自2021年起,所有項目需先通過信息系統提交電子版結題材料,待學校和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核通過再報送紙質版結題材料。
2.時間安排
(1)2021年2月20日前:項目負責人完成結題報告初稿并在線提交;
(2)2021年2月21-25日:科技處進行集中審核并反饋修改意見,項目負責人修改完善結題報告;
(3)2021年2月25至3月2日:待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核;
(4)2021年3月2-10日:基金委通過審核后,項目負責人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結題報告,向學校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結題報告原件一式三份(雙面打印并裝訂,不含附件材料)。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報告內容與審核通過后的電子版一致。
(5)2021年3月12日:科技處統一將結題報告報送國家基金委。
3.項目負責人應及時下載并認真閱讀附件的有關資料,按照要求認真準備,并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請項目負責人及時登錄ISIS系統查看審核結果,未通過審核的請及時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
聯系人:屈樂 苗芷芃
電 話:88382398
科技處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