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為充分發揮我校實驗室的資源優勢和創新人才培養陣地作用,支持和鼓勵各單位規范有序地面向學生做好實驗室的開放工作,以提升學生科學精神、創新思維和實踐動手能力,充分發揮實驗室資源在創新人才培養方面的效能。現就做好本科教學實驗室開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放范圍及開放時間
各院(系)及有關單位的實驗室(包括各專業實訓室、計算機房等),在保證正常實驗教學任務的前提下,結合各實驗室的功能、儀器設備及危險源情況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開放實驗室范圍和時間。
原則上,本科教學實驗室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內應對學生開放,每天開放時間不少于8小時;各院(系)及有關單位統籌資源,確保有部分實驗室實行全天候開放。
二、實驗室開放形式
各院(系)及有關單位自主確定實驗室開放形式,開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形式。
(1)實驗課開放:除正常實驗課教學外,學生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實驗項目或完成情況未達標,可補做或重做實驗,直到符合實驗課達標要求為止。
(2)假期開放:鼓勵各實驗室設立實驗室開放基金,吸引學生參與科學實驗或教師的科研課題研究,或學生依托創新創業項目、學科競賽等,利用周末、寒暑假進入實驗開展科研研究、學科競賽、創新項目等活動。
(3)畢業論文實驗開放: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通過選題、開題、修改實驗方案等程序后,可申請進入實驗室進行研究,直到完成畢業論文。
(4)測試分析開放:利用實驗室分析測試平臺學生參與對外樣品分析測試任務,并完成撰寫分析測試報告,鍛煉和培養了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5)學生興趣培養和應用技能提升型開放:針對學生興趣開放實驗室(實訓室),如體育器械室、鋼琴室、影視制作實驗室(音視頻節目制作)等。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視,統籌規劃
各院(系)及有關單位應高度重視實驗室開放工作,主要領導親自部署落實、指導,實驗室主任具體負責實驗室的開放工作。充分利用現有實驗教學條件,統籌規劃實驗室開放工作,鼓勵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開放實驗室。
2.壓實責任,確保安全
各院(系)及有關單位應有相應的開放實驗室準入和管理細則,嚴格落實負責老師或指導教師,壓實安全責任。學生在準入開放實驗室前務必經過實驗室安全與應急處置培訓、操作培訓,嚴格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范,確保實驗室安全。
3.加強指導,提升成效
各學院及有關單位面向師生做好實驗室開放的宣傳工作,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形式多樣的創新實踐活動;大力加強教師對學生的指導,深化產教融合,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提升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切實提高育人質量。
四、工作安排
各院(系)及有關單位根據實驗室的具體實際制定《院系實驗室開放實施方案》(見附件1)和開放計劃,開放計劃按實驗室管理處上傳的《院系實驗室開放計劃表》(附件2)填寫匯總。
請各單位與11月13日前將《院系實驗室開放實施方案》和《院系實驗室開放計劃表》(加蓋行政章、主要負責人簽字)電子版及PDF版提交實驗室管理處備案,同時將實驗室開放實施方案及計劃通過在本院(系)及相關單位官網主頁公示等各種形式及時通知學生和指導老師,組織好實驗室開放工作,實驗室管理處和教務處將按提交的開放計劃安排人員進行實地檢查。
聯系人:周毅華
聯系電話:81469693
實驗室管理處、教務處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