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營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園環境,保障師生人身安全與校園正常教學、科研、生活秩序,根據《西安石油大學交通安全及機動車輛停放管理辦法》規定,現就鄠邑校區機動車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通知適用于所有進入鄠邑校區的機動車(含燃油車、新能源車、公務車、教職工私家車、外來訪客車輛、施工及后勤作業車輛等)。
二、行駛要求
1.校內車輛限速20公里/小時,嚴禁超速、超載、酒駕、逆行及行駛中接打電話。人行密集區域主動避讓。
2.施工車輛不得超載超寬,主動避開上下課高峰期行駛。
三、停放要求
1.車輛須在劃定區域有序停放,包括天工樓、開物樓、崇文樓東側,圖書館東門,北廣場兩側臨時停車區域,志遠樓北側等停車場。大環道可順向靠邊停放,其余路段禁止停放。
2.學生公寓禁止車輛駛入。教師公寓車輛需在劃定區域停放。
3.垃圾清運等保障車輛按指定路線行駛;110、119、120等應急車輛不受上述限制。
4.施工車輛需自行規劃好停放區域并做好安全設置。
5.所有車輛不得占用通勤班車車位停放。
四、違規處理
1.首次違停:貼條警告,批評教育。
2.二次及以上違停:鎖車、拖移,產生費用由車主承擔;暫停車輛入校權限 7天。
3.情節嚴重(占用消防通道、多次違規、阻礙通行、造成事故),通報駕駛人所在單位,暫停車輛入校權限。
4.外來車輛違規:直接列入黑名單,永久禁止入校。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保衛處負責解釋與執行。
保衛處
2026年 3月26日